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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麗水
  司法局幹部4年前的不雅照流出
  當事人領導:已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,發佈照片或為敲詐
  □本報記者 王晨輝
  最近,一組不太文雅的照片出現在各大論壇和微博上。在照片中,一名戴眼鏡的男子赤裸上身,和兩名衣著暴露的女子在進行視頻聊天,女子舉止不雅。
  發帖人稱,照片中的男子為麗水市司法局幹部王某。
  “疑似麗水市司法局幹部艷照門事件”,這樣博眼球的標題讓人驚嘆之餘也不禁追問,這是真的嗎?
  昨天,記者聯繫到麗水市司法局負責人,對方稱,照片當事人確實是該局幹部王某,王某對自己的行為表示了後悔,單位也給予了他行政記過處分。
  這5張照片為視頻截圖,尺度挺大。照片中,有兩名女子在一個房間內,其中一女子穿著浴袍,另一女子在其身後,身著短袖襯衣,兩名女子均未露臉。
  截圖中還有一名戴眼睛男子,男子赤裸上身,樣貌清晰。很多跟帖網友指出,這個男子正是麗水市司法局幹部王某。
  除了視頻截圖,一些網站和微博也貼出了另一張圖片,圖片內容為麗水市司法局對此事件的回應。“回應”稱,王某已經被給予行政記過處分。不過,這份“回應”並沒有在麗水市司法局官網上掛出。
  通過網上搜索,關於“麗水司法局王某”的帖子在國內很多論壇都可以看到。這組照片也引起了網友熱議,有人質疑,這兩名女子和王某之間,到底是什麼樣的關係?也有人認為,王某的行為敗壞社會風氣,作為幹部,實在是不應該。
 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給予警告、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;情節較重的,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;情節嚴重的,給予開除處分:
  (一)拒不承擔贍養、撫養、扶養義務的;
  (二)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的;
  (三)包養情人的;
  (四)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。
  有前款第(三)項行為的,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。
  ■新聞助讀
  網傳不雅照片引發議論
  昨天下午,記者撥通了麗水市司法局局長張雲高的電話。他對記者說,這組不雅照,是今年5月20日發佈出來的,當地紀檢監察部門和司法局本身都非常重視,馬上介入了調查。
  據張雲高瞭解,不雅事件發生的確切時間已是4年前,地點則是在王某的家中。
  “我們找到王某進行瞭解,他承認自己做過這樣的事情,同時,也表達了後悔之意,他說自己是一念之差,上了人家的當。”張雲高說,
  根據初步調查的情況,結合公務員條例相關規定,麗水市司法局給予王某行政記過處分,“他的行為,違背了公序良俗,違背了社會公德,根據相關規定,給予了他這項處分。”張雲高解釋。
  那麼,對於此事,有關部門是否會做進一步處理?張雲高說,從目前的情況來看,應該不會。
  至於網上流傳的以麗水市司法局名義發佈的情況說明,張雲高確認這就是官方對此事的處理意見。當被問及為什麼沒有將處理意見掛到該局官網上時,他的解釋是,“文件的發送範圍,有明確的規定。”
  張雲高還稱,當時王某在家中與對方視頻聊天,但是對方想以此來敲詐錢,好幾萬的樣子,但王某沒有支付。
  “對方就想辦法報複他。” 張雲高表示,照片中的兩名女子有可能涉嫌對王某進行敲詐,目前公安部門已介入調查。
  當事人已被處分,或遭敲詐
  《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》第二十九條:
  (原標題:司法局幹部4年前的不雅照流出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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